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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就业帮扶政策清单


日期: 2024-02-26 来源: 点击:




             1、政策名称:就业技能培训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44号) 

政策要点:对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滩区迁建群众、库区移民、务工海(船)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服刑期间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或符合晋升上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或刑期至2025年前的在押服刑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2、政策名称:创业培训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政策要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3、政策名称: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政策依据:《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漯人社办〔2021〕47号) 

政策要点:符合条件、经备案的企业可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定级评价和晋级评价,并将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待遇有机结合,引导企业所有技术工人人人持证。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主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准入类职业(工种)不纳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对职业分类大典未列入但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企业可以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的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基础,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建立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企业可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金牌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并明确其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技能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企业还可在技能等级内细分层级。

4、政策名称:开业补贴 

政策依据:《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开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试行)(漯人社就业〔2018〕9号) 

政策要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2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可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5、政策名称: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政策要点:毕业年度内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6、政策名称: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

政策要点:对吸纳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发放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7、政策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政策要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8、政策名称: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政策要点: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申请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9、政策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政策要点: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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