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8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
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召陵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共计8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职权57项。权责清单将在召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一是要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参照《漯河市召陵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漯河市召陵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召审改组〔2016〕1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区司法局审查后报区政府审定。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大纠错和追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究、追责必严”原则,按照行使权力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有权必有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各镇(街道)保留的权责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附件:1、召陵区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目录
2、召陵区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事项表
3、召陵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目录
4、召陵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事项表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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