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03 来源: 点击:
2024年12月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罗弗玩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玩具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罗弗玩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玩具用品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长沙铭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漯河召陵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阳山路28号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911.89m2,主要构筑物为1栋生产厂房和1栋办公楼。引进注塑机、发泡机、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加工生产玩具用品,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件玩具用品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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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甲醛和非甲烷总烃。发泡粉预处理废气、PVP预处理废气、原料混合搅拌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为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东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进入市政管网,经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固体废物。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分类收集后作有价废物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进行存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设置危废暂存仓库存放,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要求。。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分切机、发泡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区设备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采取厂房隔声处理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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