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7 来源: 点击:
2023年2月2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洁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塑料餐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漯河市洁晖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塑料餐盒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经一路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拟利用现有已租赁厂房东半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800m2,仅设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均依托现有,生产规模为80吨塑料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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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5m3)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入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罩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1.60mg/m3,处理效率达90%,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10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去除效率80%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经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新建1座5m2危废暂存间,采用密闭塑料容器盛装产生的废活性炭,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智能计重设备、手持智能终端、标签打印机/二维码标签等在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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