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31 来源: 点击:
2022年3月3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动物源性饲料及其他食品下脚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2万吨动物源性饲料及其他食品下脚料改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河北风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拐张村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新增一座烘干车间和一座原料库,同时配套一台3t/h燃气导热油炉为现有烘干车间和新增烘干车间供热,将烘干车间产品由油渣变为动物源性饲料及其他食品下脚料;另外针对现有油脂生产线进行改建,将现有2t/h燃气导热油炉更换为4t/h燃气导热油炉;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规模为年产动物源性饲料及其他食品下脚料2万吨。 |
1.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只有生活污水产生,经现有25m3化粪池处理后农田施肥,不外排;可以满足要求。 2.废气:本项目两座燃气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改造后,烟气分别经各自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将两座烘干车间内的油烟全部汇入现有2#低温水浴喷淋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工序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限值;骨粉粉尘经密闭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压榨机、均质机、高速离心机、提升机、粉碎机、滚筒筛、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0-80dB(A),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隔声等措施,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可做为骨粉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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