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召陵区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1-12-08 来源: 点击:




      202112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召陵区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召陵区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流域,西起坡邓线汾河桥东至汾河青年砖桥自动检测站处

 

 

项目拟对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流域进行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总长度18.7km,总投资4910.19万元,主要包括河道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闸坝工程、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河道内源治理工程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内容。

1大气环境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TSP,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TSP污染,只要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轻TS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对粉状物料的存放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风吹扬尘。此外,现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均采用外购商品材料,消除了砂石料开采产生的扬尘和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扬尘污染。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竣工后,影响也随之结束。

2水环境施工期围堰施工时间安排在非汛期,混凝土养护废水采取拦截后,通过蒸发和沉降作用后,不会进入水体造成影响;基坑排水通过投加絮凝剂处理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

3、声环境:工程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和临时道路交通运输将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减缓施工过程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应在施工区边界设置隔声屏,并在夜间禁止施工。同时,通过采取避开居民点修建临时道路、控制车流最、车速等措施,将临时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将减小。

4固废1施工期:工程施工期土方回填全部利用开挖料,无弃土产生,本工程不设置专门的弃渣场。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河道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河道清理淤泥鉴别是否为危险废物,如果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经鉴别如果不属于危险废物, 经沉淀后作为一般固废填埋或回用于堤岸填筑等。

2)运行期:运营期人工湿地收割的水草集中收集后作为牲畜饲料回用

5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土方分层开挖,表层土用于后期临时用地恢复及绿化;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减少水体的扰动等方式加强对水生生态动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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