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01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日,我局受理召陵区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环评科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受理日期 |
1 |
召陵区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流域,西起坡邓线汾河桥东至汾河青年砖桥自动检测站处 |
20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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