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30 来源: 点击:
2020年11月3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天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喷塑车间扩建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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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漯河天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喷塑车间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山东清山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齐都路东侧 |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00m2,主要购置喷塑及废气处理等设备。项目具备年喷塑4000台农业机械的生产能力。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也将消失。 营运期: 1.废气: 喷涂废气;本项目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经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喷涂废气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 固化废气:产品喷涂完成后需要在电烤箱内进行加热使塑粉固化,加热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设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与布袋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项目外排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用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措施控制后,厂界噪声昼间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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