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31 来源: 点击: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漯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改扩建加油站项目 |
报告表 |
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鞠庄村东南300米 |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5万元,用地不新增。主要对现有油罐区的4个地埋式单层油罐废弃,新增5个地埋式双层油罐,其中2个30m3的柴油油罐、3个20m3的汽油油罐;新增1台双枪加油机。改扩建后,可年销售汽油210t、柴油180t,与改扩建前规模相同。 |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不新增,经现有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罐呼吸废气及加油作业产生的油品废气,进出加油站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本加油站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密闭卸油及油气回收方式,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要求。汽车尾气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 固体废物:废油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回收;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类别,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运营期通过对进出车辆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无 |
2 |
漯河市召陵区民诚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宋后路郭陈村南路西 |
项目占地面积1333.4m2(2亩),建筑面积423m2,主要包括站房、罩棚及辅助公用工程等,年销售汽油70吨、柴油100吨。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站区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人定期清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行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汽柴油的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汽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企业通过规范职工操作、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等措施降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由于机动车车辆尾气产生量很小,经站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备用发电机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燃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只要严格按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发电机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加油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在设计和设备定货时该加油站已经向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并对泵体等噪声高的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的措施,对车辆进行管理、禁止鸣笛,经采取上述措施,预测可知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生活粪污、清罐过程产生的油泥和含油废物(含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由环卫运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废物(含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油罐需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油罐的清理及油泥回收处理工作,油泥不在站区内暂存。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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