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01 来源: 点击: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年5月22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2020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通过河南省环境监察管理系统,登记入系统的共有重点排污单位6家,一般排污单位413家,按照1:2(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比例抽取,大队参加执法人员8人,共抽查重点排污单位2家,一般工业企业23家。
二、检查事项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发现停产企业10家,占比40%;已经不存在的企业3家,占比12%;正常生产企业12家,占比48%;本次抽查结果已通过河南省环境监察管理系统上传,并将公开于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四、检查效果
本次抽查行动在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下,旨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公开、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责任。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排污企业提高环保意识,通过柔性监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构不成案件的小问题,现场指导企业及时改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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