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10万吨电力器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0-06-08 来源: 点击:




      2020年6月8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电力器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吨电力器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报告表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召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九寨徐村东329国道南6号

项目总占地面积4300m2,总建筑面积4300m2,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建设一条热镀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10吨电力铁附件的规模。

 

(1)废水:生产过程中水洗废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塔废水直接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还田利用项目建成运营后无废水外排

(2)废气:酸洗工段盐酸雾经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HCl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0.01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镀锌工段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氨气吸收洗涤塔系统处理后,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锌尘)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为0.02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氨气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36kg/h,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表2标准要求达标排放;镀锌工段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为洁净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可直接排放至周围大气中

3噪声:营运期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吸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经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镀锌过程产生的锌渣经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废酸液、槽渣、定期更换的水洗池废水和酸雾喷淋塔排水属于危险废物,直接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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