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16 来源: 点击: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报告 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 |
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花莲路与宜兰路交叉口西50m路南 |
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花莲路与宜兰路交叉口西50m路南,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拟建设2条生产线,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吨。 。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杂质、废气处理装置过滤产生的焦油、气溶胶类黑色膏状固废、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浮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原料杂质经收集后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浮渣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焦油、气溶胶类膏状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漯河市牛润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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