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陵东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力设备项目受理的公示


日期: 2019-10-18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18日,我局受理漯河市陵东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力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环评科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陵东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电力设备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呼雷张村东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750平方米,转让汪建军个人现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建设规模:年产1000吨电力设备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项目厂房及办公室土建工程已完工,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1)废气

1)喷塑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喷塑粉尘的产生量为0.2t/a,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排放速率为0.0015kg/h,排放浓度为1.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

2)高温固化废气

项目高温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次环评要求在箱门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固化箱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送入1UV光氧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0009t/a,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约为1mg/m3,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要求。项目运行时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经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容积≥1m3/d)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可以全部用于灌溉,实现区域消纳。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收集整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建设单位在车间内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点,金属边角料、金属切屑收集整理后定期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焊条及焊渣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工序再利用;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板机、冲床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及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在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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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东电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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