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30万吨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9-08-16 来源: 点击:




      2019年8月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30万吨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漯河市颖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30万吨混凝土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齐庄村

该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主要有原料库、制砂车间、干粉砂浆搅拌站及商砼站等区域,另有门卫室、洗车装置、沉淀池、化粪池等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后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30万吨混凝土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1)废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均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厂区废水100%得到妥善处置,无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各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项目破碎、制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设的干粉砂浆、搅拌站为全密闭式站楼,并在搅拌机上方设置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过处理后的搅拌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周界外最大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职工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核算,项目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环评要求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综合防治措施,经预测项目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中转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会用于生产;除尘器卸灰定期收集后会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处置效率可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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