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12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环评科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铭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用菌项目 |
报告表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徐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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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700m2,租用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2000m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冷库等, 项目建成后年产800吨食用菌 |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干香菇机械筛选和制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同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粉尘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筛选机、烘干机、粉碎机、切丝机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筛选工序中产生不合格干香菇、去除的香菇根、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干香菇、去除的香菇根、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项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 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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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审核:slqh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