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牧辉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饲料原料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18-12-24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漯河市召陵区环境保护局20181224日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报告

编制机构

项目

概况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漯河市牧辉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饲料原料项目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庙李村

河南金诺源环保监测有限公司

漯河市牧辉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庙李村,成立于201711月,项目租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管理办公室庙李村一厂房及办公室,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办公楼等,项目厂区路面全部硬化,设置两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万吨饲料原料的生产规模。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四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0.2~53.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0.1~43.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 dB(A)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途径调查结果如下:

①其中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②废弃原辅材料包装袋及成品残次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卖;

③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全部重新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

④拆卸机器设备外运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物(含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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