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8-08-01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花莲路(原纬二路)与宜兰路(原经三路)交叉口

漯河市二基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在漯河市召陵区花莲路(原纬二路)与宜兰路(原经三路)交叉口建设了“年生产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本项目租赁漯河金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3000m2120m2办公区进行生产,两条生产线,生产规模是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

1)废气

热熔工序产生的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等离子光催化氧化一体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预测值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浓度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漯河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喷淋塔排空水均采用气浮+过滤处理设施处理以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造粒机、切粒机、风机等,评价建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增设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各厂界噪声贡献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油、分选杂质以及生活垃圾。分选杂质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100%,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采用了过网上二次公示及报告简本的发放、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调查表(200份)等方式,广泛征求了被调查者的意见,参与调查的所有公众对建设项目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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