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召陵区广源预制构件厂年生产8万米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18-06-11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1

召陵区广源预制构件厂年生产8万米预制构件项目

召陵区广源预制构件厂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殷侯村

本项目占地10665.6m2,总建筑面积1550m2主要建有预制构件原料堆放及生产车间、养护区及其配套办公、生活用房等,正常运营后生产规模为年生产8万米预制构件。

一、环境空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原料堆场密闭、库房顶部安装喷水雾装置抑尘;生产车间密闭、粉料传送带采用全封闭式、搅拌机安装袋式除尘器,水泥仓筒顶部安装袋式除尘器;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

二、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堆肥,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挤压成型机、滚焊机和悬辊成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5~75dB(A),经采取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1清洗废水沉淀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3废钢筋边角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

4不合格产品作为混凝土原料全部回用到混合搅拌工序;

5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1、废气:有组织废气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浓度20mg/m3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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