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9 来源: 点击: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做好销售旺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布点规划
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划定的区域要求,综合考虑各镇(街道)人口密度、市场分布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零售点均设置在京港澳高速以东位置,全市统一划定的市区主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内不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二、登记对象
在召陵区行政区域内拟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的主体。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3日-27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四、登记地点
召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召陵区滦河路25号)
五、登记要求
(一)登记人员要关注“召陵区人民政府网”,“召陵应急”“召陵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发布的通知和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登记人员登记时要认真阅读《烟花爆竹零售点现场核查表》和《烟花爆竹办证须知》,登记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登记留存的手机号码要保持畅通。
联系单位:漯河市召陵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95-2605199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须知
2024年12月19日
【责编:】 【审核: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