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日期: 2023-05-22 来源: 点击:
机构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信访局
负责人(法人)姓名:马永胜
办公地址:漯河市召陵区韶山北路与秀水河路交叉口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2600668
机构职能:
(一)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推动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区直部门及驻召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镇(街道)、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财务、机要、保密、会务、文印、档案、安全、后勤、公务接待;负责退休人员联络服务;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区、综治平安建设及机关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公文和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工作动态;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培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办信复查股。指导全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的登记、转送、交办、督办、审核;负责“人民来信绿色通道”有关工作;负责筛选报送重要信访信息,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情况;承办上级对口业务科室交办案件;负责区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来信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重信治理、来信积案标识、系统督办审核工作;对全区办信、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指导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领导电子信箱工作;负责办理国家、省、市网络信访处转送、交办、督办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区委书记、区长电子信箱投诉的信访事项;负责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单位交办、转送网上信访事项;牵头负责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负责办理手机信访事项;负责网上信访事项、手机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积案标识、系统督办和审核工作;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网上信访、电话信访、手机信访和区委书记、区长电子信箱事项形势,筛选报送重要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区申请的复查申请事项;监督信访处理行政程序,督办群众反映基层不落实复查意见的信访事项;管理区级人才专家库;组织听证、评议有关复查信访事项;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
(三)催查催办股(接访股)。协调指导全局业务股室的督办工作,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催查催办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信访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督办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督办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包案、接访的信访事项;牵头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责全区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筛用;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对镇(街道)及统区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追究的建议;综合协调信访业务工作;指导基层业务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处置“三跨三分离”案件;参与重大决策督查和联合督查;协调赴京涉访处置工作;负责驻京、驻省信访工作组的联络协调;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研究各类涉访、涉稳问题的情况和动态,提出对策建议,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负责全区信访工作重大部署的检查落实;指导全区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区个访、集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交办案件的办理、督导和落实;协调落实区、镇(街道)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办理和督促赴京、到省、来市、来区群众上访事项;负责来区以上个访、集访数据的统计分析、越级上访事项的核查和通报;负责来区以上集访、个访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和积案标识、系统督办、审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指导全区依法逐级走访工作;负责信访信息、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综合分析全区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群众来访形势,筛选报送重要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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