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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日期: 2019-04-28 来源: 点击:




一、单位机构名称
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
二、负责人(法人)姓名
娄耀红
三、办公地址
召陵区秀水河路与韶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二楼
四、办公时间
8:00--12:00 14:30--17: 30(冬)15:00--18: 00(夏)
五、单位对外办公电话
0395-2601105
六、机构职能:
  (一)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办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日常管理运转、固定资产采购和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系统会务、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信息、机要、信访、网络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依法行政与普法工作股(法制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受理、转办、送达等工作。
  (三)政工科(党建工作股)。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四)基层工作股。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公证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协助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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