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日期: 2018-04-27 来源: 点击:
机构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法人)姓名:孟令超
办公地址:韶山路11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2601166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拟订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客运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央、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和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创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协调机关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机关事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热线办理、阳光漯河建设、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文明城市创建、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平安建设、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恐怖等政法工作;负责防汛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起草工作;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区等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党建人事股: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统战、双拥、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交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拟定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组织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和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拟定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贸、信贷等有关工作;编制机关和汇总所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绩效及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客运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负责地方交通战备工作;参与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参与港口、航道等水运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渡口渡船运输管理工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抢险搜救和安全事故调查等。
(五)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区公路、水路等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质量监管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以及定额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从业单位、人员的资质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全区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公路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生产与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负责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安全应急股:组织拟定全区公路、水路等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应急信息统计、分析、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