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日期: 2019-10-27 来源: 点击:
一、单位机构名称
漯河市召陵区商务局
二、办公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行政办公大楼5楼
三、联系电话
0395-3932900
四、负责人(法人)姓名:马国华
五、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 30(冬)15:00--18: 00(夏)
六、局机关职责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对拍卖、免税商店、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我区在市内外举办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外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会进行监督;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召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我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我区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负责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综合性文件和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精 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普法宣传、建议提案、后勤管理以及机关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编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编辑商务简报、商务年鉴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商务指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的申报、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教育培训、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长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全区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拟订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审核区域性经贸合作形势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二)流通业发展股(市场秩序与体系建设股)。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政策;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推动相关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组织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流通标准化;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拟订全区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和促进老字号等品牌的发展;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成品油油库新建、搬迁、扩建规划;承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 (点)扩建规划;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商务领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全区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和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指导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外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的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的赠款);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区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指导我区与欧美、台港澳、东南亚的经贸交流及合作;研究拟订全区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全区引进市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指导市外驻召经贸机构、我区驻外地办事机构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召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合作业务,负责全区企业对外投资申报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管理,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核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认定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