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07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河南双立仕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召人社监察罚决字﹝2022﹞第 02号)作出的处罚决定,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你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关闭,无工作人员值守,我局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和邮寄《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催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在漯河市召陵区政府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催告书》(召人社监察催字〔2022〕第02号)。自发出本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催告书》(召人社监察催字〔2022〕第02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催 告 书
召人社监察催字〔2022〕第02号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如下:
1.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行政服务中心409室
邮编: 462000
联系人: 春庆伟 朱永博 电话: 0395-2605377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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