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人社监察黑决字〔2021〕01号
日期: 2021-03-22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漯河善诚实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拖欠6名员工劳动报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且你单位已停产数月,我局无法将法律文书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前告知书》(召人监察黑决字〔2021〕01号)。自发出本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召人监察黑决字〔2021〕01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召人社监察黑决字〔2021〕01号
被列入用人单位:漯河善诚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4MA9F190N5E
法定代表人: 尹志强
我局依法调查并予行政处理的你单位拖欠邓洲江等6名员工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间劳动报酬33271元,拒不履行整改指令,系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一次查处的属于拖欠工资“黑名单”列入情形的违法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一年,自2021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止。
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召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3月22日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