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17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召卫许医注销字〔2020〕第01号
召陵汇康中医诊所 :
你(单位)于2019年4月8日取得召陵汇康中医诊所的行政许可。因:2020年1月15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铁敏向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递交了《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召陵汇康中医诊所的行政许可。自今日起你(单位)不准再开展一切医疗诊疗活动。
2020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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