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张永贞中医诊所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日期: 2019-04-08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召卫许注销字【2019】第01号
召陵张永贞中医诊所:
你(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取得召陵张永贞中医诊所的行政许可。因:2019年4月3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永贞向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递交了《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召陵张永贞中医诊所的行政许可。自今日起你(单位)不准再开展一切医疗诊疗活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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