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5-31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的规定,现对伟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企业名称:伟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356161550F
地址:东城产业集聚区东兴电商园20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杨
实际负责人:李伟
2018年2月26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该用人单位员工投诉拖欠劳动报酬问题,并于2月27日立案。
经查,该用人单位拖欠81名员工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劳动报酬共计574817.18元。我局依法对该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用人单位15日内支付81名员工劳动报酬574817.18元,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按照整改指令书要求发放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5月2日,我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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