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7 来源: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 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
(二)做好自办市场物业的经营、设施维护、改造及资产管理。
(三)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并搞好市场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
二、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中心有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机构。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市场物业与经营股。
第二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计232.58万元,支出总计232.5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10.5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减少;支出减少110.5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合计2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合计2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1万元,占76%;项目支出55.16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10.5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及社保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1万元,占76%;项目支出55.16万元,占2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0.77万元,占96%;公用经费支出6.64万元,占4%。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节能减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召陵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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