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红十字会2023年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8 来源: 点击:




第一部分
召陵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现场救护。
(三)参与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干细胞捐献。
(四)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红十字法规、规章。
(七)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项。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二、红十字会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红十字会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机关本级预算包括:综合办公室室的预算。

               第二部分
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38.06万元,支出总计2.13万元.红十字会2022年8月份成立,2022年没有预算,2023年支出和2022年没法比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合计3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xxx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万元,占80.3%;项目支出7.5万元,占1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红十字会2022年8月新成立,无法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万元,占80.3%;项目支出7.5万元,占1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41万元,占96.2%;公用经费支出1.15万元,占0.59%。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含办公场所租赁费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现场救护。
(三)参与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干细胞捐献。
(四)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红十字法规、规章。
(七)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项。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二、红十字会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红十字会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机关本级预算包括:综合办公室室的预算。

               第二部分
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38.06万元,支出总计2.13万元.红十字会2022年8月份成立,2022年没有预算,2023年支出和2022年没法比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合计3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xxx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万元,占80.3%;项目支出7.5万元,占1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红十字会2022年8月新成立,无法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万元,占80.3%;项目支出7.5万元,占1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41万元,占96.2%;公用经费支出1.15万元,占0.59%。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含办公场所租赁费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责编:】 【审核:slqczgk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