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8 来源: 点击:




2023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一: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附件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规划和规章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内卫生健康规划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药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三)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机关本级预算和委属单位预算。

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基层疾控股、医政医管股、法规与监督股、妇幼家庭发展股室的预算。
    委属单位包括:
1.漯河市召陵区爱国卫生促进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总计2143.98万元,支出总计2143.9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6276.38万元,下降74.54%。主要原因:疫情防控资金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2143.98万元,下降74.54%。主要原因: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合计214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3.9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支出合计21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4万元,占14.27%;项目支出1838.14万元,占85.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43.98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8.25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等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4万元,占14.27%;项目支出1838.14万元,占85.7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0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5.52万元,占90.09%;公用经费支出30.31万元,占9.91%。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22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2022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4.9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附件一:漯河市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附件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责编:】 【审核:slqczgk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