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8 来源: 点击: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一: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附件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预防,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二)社区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和药具管理,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三)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四)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众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六)为社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实行健康管理,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进家庭”的和谐社区医疗常态。
二、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计233.02万元,支出总计233.0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7.4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资金和疫情防控资金增加;支出增加27.4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资金和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合计23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合计23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2万元,占94.85%;项目支出12万元,占5.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7.4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资金和疫情防控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2万元,占94.85%;项目支出12万元,占5.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9.48万元,占94.78%;公用经费支出11.54万元,占5.22%。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履职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二:
漯河市召陵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标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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