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7 来源: 点击:
2023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和融资政策、措施。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八)负责监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政策,管理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及上解工作,监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企业预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五)负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局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局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金融贸易股、投资评审中心、社保股、经建股、农业股、教科文股、政府采购股、综合股、综合治税股等科室的预算。
局属单位包括:
1、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机关本级;
2、二级机构 漯河市召陵区会计核算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二级机构 漯河市召陵区农业开发资金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4、二级机构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收入总计1726.64万元,支出总计1726.6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329.76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支出增加329.76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收入合计17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支出合计17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64万元,占60.3%;项目支出686万元,占3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2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9.76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64万元,占60.3%;项目支出686万元,占3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2.63万元,占95.4%;公用经费支出48.01万元,占4.6%。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保证公车正常维护运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财政局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63.0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责编:】 【审核:slqcz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