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4 来源: 点击:
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性规定,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镇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拟订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五)拟订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制度;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行业技术进步、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六)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拟订全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监督建筑行业的资质认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出区、出市、出省进行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散装水泥推广使用。
(八)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九)指导全区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排水、城市防洪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全区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工作。
(十二)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区外建筑市场。
二、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局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财务与人事科、危改办污水征收办、城建股等科室的预算。
局属单位包括:
1. 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 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
3. 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4. 建设工程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总计4343.59万元,支出总计4343.5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6956.14万元,下降79.6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支出减少16956.14万元,下降79.6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合计434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43.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合计434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9万元,占24.27%;项目支出3289.4万元,占75.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343.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920.42万元,下降47.4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减少13035.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3年无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34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9万元,占24.27%;项目支出3289.4万元,占75.7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4.46万元,占95.28%;公用经费支出49.73万元,占4.72%。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054.1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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