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体检公告
日期: 2024-08-22 来源: 点击:
按照《2024年河南省(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根据《2024年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实施方案》(漯人社〔2024〕13号),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二、体检时间
体检分2批次进行。第一批次2024年8月24日(周六);第二批次2024年8月25日(周日)。
三、体检对象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024年8月24日(周六)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2024年8月25日(周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体检当日早上6:30之前。
集合地点: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一楼人才市场大厅(郾城区黄河路中段647号)。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男性345元,女性354元。
请各位体检人员自带体检费用,微信、支付宝、现金均可支付。
六、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入职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签字,体检集合时交予工作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并自带黑色水笔,填写《体检表》中的指定信息,填写后及时交工作人员。
4.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透露个人信息、与无关人员接触等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集合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未按规定上交的,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处理。
6.根据规定,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考生于体检当天,将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带到体检现场交工作人员,经审核同意,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
7.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补检。
8.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体检当天需进行心电图常规检查,女性受检者请勿穿着连体衣裙;胸部X片检查时请勿佩戴金属物品、不要穿含金属的衣物。
11.根据体检标准要求,体检视力包括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请有关考生自行佩戴眼镜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未佩戴眼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环节安排及有关信息,均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站公告,避免错过重要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以《2024年河南省(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395—3129399(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3136979(工作时间内接听)。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