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28 来源: 点击:
2024年3月,上级下达召陵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54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研究,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坚持权责匹配、创新机制原则。
二是坚持精准使用、提高效益原则。
三是坚持强化考评、注重绩效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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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4年老窝镇台寺村、古同村光伏项目 |
召陵区 |
光伏电站建设 |
179.5 |
区乡村振兴局 |
|
2 |
2023年召陵区下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召陵区 |
村内道路建设 |
74.11 |
区乡村振兴局 |
|
3 |
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 |
召陵区 |
符合条件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补助 |
0.15 |
区乡村振兴局 |
|
4 |
省外务工补贴 |
召陵区 |
交通补助 |
0.24 |
区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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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2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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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国家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漯河市监督电话:0395-3121908
召陵区监督电话:0395-2691771
召陵区财政局农业股0395-2601318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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