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3-05-31 来源: 点击: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区乡村振兴局已对接的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经区级会议审定通过,同意召陵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对其中涉及的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2〕513号)202万元进行调整。
二、资金调整
将已对接2023年召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其中202万元调整对接到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万元。
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 《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制度要求,落实公示公告,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漯河市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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