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3-03-30 来源: 点击:
召农领〔2023〕11号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9.003531万元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尾款583.032197万元;
二、对接2023年金融帮扶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5.971334万元;
三、以上项目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 《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制度要求,落实公示公告,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公示公告文件精神予以公示公告。
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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