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16 来源: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召陵区人防办信息公开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召陵区人防办联系(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9号,邮编:462300,电话:2605901,电子信箱:slrf2008@163.com)。
2022年,召陵区人防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信息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落实了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信息审批流程,同时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了市、区组织的各类信息培训。
(二)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开展信息工作,积极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所有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最终把关。机构概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综合类信息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日常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情况等信息由分管审批领导负责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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