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来源: 点击: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召陵区人防办信息公开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召陵区人防办联系(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9号,邮编:462300,电话:2605901,电子信箱:slrf2008@163.com)。

2022年,召陵区人防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信息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落实了相关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信息审批流程,同时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了市、区组织的各类信息培训。

(二)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开展信息工作,积极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所有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最终把关。机构概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综合类信息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日常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情况等信息由分管审批领导负责日常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