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召陵区司法局信息公开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司法局联系(地址:召陵区韶山路与秀水河路交叉口,邮编:462300,电话:0395-2601258,电子信箱:slfz2600269@163.com。
(一)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到各个责任科(处)室,并作为各科(处)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
(三)完善重点领域公开机制。根据有关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做好司法便民服务。同时,根据规定向社会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年度预决算事项等,让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