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来源: 点击: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漯河市召陵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召陵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召陵区汾河路1号召陵区政府办公大楼1411室,邮编:462000,电话:0395—2605998,电子信箱:tjj2605998@126.com)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以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增加了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各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办事,一目了然,各类事项均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二是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运用公开的手段监督制约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职权和履行职责,强化了民主监督。通过公开,使各类公务活动直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增强了公务人员的廉政自律意识,有效地遏制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各级注重从容易引发干群矛盾的问题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实施全面、彻底公开,理顺了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统计工作发展和社会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改进措施。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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