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召陵区文化旅游局信息公开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单位)联系(地址:召陵区综合大楼14楼,邮编:462300,电话:2605611,电子信箱:slwh258@163.com。
2022年,召陵区文化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文旅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文化旅游信息发布,为群众服务,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5条。
一是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细化责任分工。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工作推进会等,及时落实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作用,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加强对全市各县区文旅主管部门执行情况督查力度,推动文旅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文旅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