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22 来源: 点击:
一、 资金来源
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漯财预指[2021]385号)84万元。
二、 分配原则
按照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使用资金。应优先用于已招标项目的资金需求,当年资金不足的,从下年资金中优先安排。
三、 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召陵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34.040856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2 |
2021年召陵区青年镇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39.327644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3 |
2021年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6315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
扶贫监督热线: 12317
监督电话:0395-2601318
电子邮箱:slczjnyg@126.com
召陵区财政局
2021年 1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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