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1-11-22 来源: 点击:




 2021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1〕385号),共计84万元。经漯河市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资金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2021年召陵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4.040856万元。

二、对接2021年召陵区青年镇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9.327644万元。

三、对接2021年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315万元。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2691771(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漯河市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9日

 





【责编:】 【审核: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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