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31 来源: 点击: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2〕123号),共计318万元。结合文件要求,经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召陵区2022年宠物经济园产业帮扶项目268万元;
二、对接2022年召陵区老窝镇台寺村光伏项目50万元(省派驻村第一书记资金);
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 《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等制度要求,落实公示公告,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 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漯河市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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