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1 来源: 点击: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实施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实施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及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望你单位切实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雨露计划”项目真正发挥效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公示公告工作。
漯河市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