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15 来源: 点击: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实施召陵区2022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导小组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对接衔接资金,及时拨付。
二、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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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