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8 来源: 点击: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改版门户网站,拓展宣传载体,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三)主动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本年度,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多。但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完成,重组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从以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根据司法局新“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普法宣传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改版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继续做好局长信箱、留言咨询、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等渠道的畅通,用好用活政务微博和传统纸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3

0

5

1

1

0

1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