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赵耀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20-07-01 来源: 点击:
召政文〔2020〕34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耀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赵耀伟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康新胜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薛红亮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会平、于开芳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孙贵甫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应国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杰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胜利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黄保中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政兴同志任区畜牧局副局长;
张晓祎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缑文举、马志安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陈铮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耀辉、史丽伟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小勇同志任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锦辉同志任翟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阳同志任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立武同志任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涛杰、张开飞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丽红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瑞木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赵晓东同志不再担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万克源、李俊平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姚丰岗同志不再担任区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胡贵民、窦晓燕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潘宏伟同志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秋霞同志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云超同志不再担任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黄保中同志不再担任翟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伟娜、柳晓同志不再担任天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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