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18-06-08 来源: 点击:




漯河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通知》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督查工作要求,确保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通知》(查字〔201817号)和《“放管服”改革调研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对照“放管服”改革调研发现的问题类型和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在要求的时限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整改落实

对省政府督查指出的八个方面的问题类型,要按照改革政策要求和督查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列清自查结果。已落实到位的,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扩大改革成效。发现问题的,要查明原因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台账、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改革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对通过网络意见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各责任县区和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开展核查整改,及时向反映群众反馈整改结果,确保反映问题得到落实。各县区、各部门于5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核查整改报告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和核查整改报告,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和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刻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徐 范璐麒

话:0395-3133483

址:市编办502房间

箱:fgfggbgs@163.com

 

 

漯河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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